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白皮书发布:当下危险驾驶案居刑案之首

来源:劳动观察 作者:陈烺 发布时间:2020-11-27 15:27

摘要: 2016-2019年,徐汇区检察院办理醉驾案件438件,年均受理约110件。

21时至凌晨3时,是醉驾的峰值时刻,占到了同类全部案件的73%以上。11月26日,徐汇区检察院发布了2016-2019年度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白皮书。


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,在2019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,危险驾驶案占比居刑事案件之首,其中尤其以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最多。


白皮书显示,在所有醉驾案件中,有从重情节的醉驾案件190件,占案件总量的43.3%。


其中,最主要的从重情节是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或逃逸,共有129件,占有从重情节案件的67.8%;


其次为血液乙醇浓度达到20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有105件,且其中超过一半的案件同时发生事故,造成物损或人伤。


其他从重情节如无证驾驶、酒驾前科劣迹、在城市快速路行驶等也常见于此类犯罪当中,分别占比17.3%、6.8%、5.2%。


徐汇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董震分析,醉驾案件多发的原因,在客观上主要是机动车使用量的增加,主观上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、存在侥幸心理,加上违法成本较低,导致近年来未能有效遏制此类案件高发。


据统计,四年来驾驶证异常(包括无证、被吊销、暂扣或扣留)的醉驾案件33件,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因醉驾受过刑事处罚后再次醉驾的13件,可见目前针对特殊对象的惩治和教育预防效果有待提升。


对此,徐汇区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部门、行业协会的配合联动,建立违法犯罪行为抄告制度,对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、企业员工等涉及酒驾、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,抄告其工作单位;


将推动建立酒驾、醉驾违法犯罪档案,对于出租车、网约车等营运行业,实行违法犯罪档案查询及行业禁止准入制度,以提高违法成本,增强社会约束力。


下一步,该院将主动沟通联络,通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引导和扶持代驾行业发展等措施,从源头上减少酒驾行为的发生。


责任编辑:陈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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